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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蹤老公抓包外遇!小三簽切結書 人妻提告索賠80萬卻敗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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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一名人妻小美(化名)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被告阿芳(化名)賠償因婚外情造成的損害,最終遭到法院駁回。可上訴。
據了解,原告小美於民國110年5月20日與阿德(化名)結婚,但自111年9月起,阿德便與阿芳在新竹同居。小美察覺到阿德的行為異常,遂進行跟蹤調查,並於112年6月與阿德面對面對質,最終得知阿德與阿芳早已發生多次婚外情。
阿德在隨後的悔過切結書中承認與阿芳的關係,並試圖彌補與小美的婚姻。法院指出,小美與阿芳當面對質時,阿芳以化名「曉萱」簽下保證,承諾不再與阿德發生不當關係;事後卻仍與之交往,侵害小美之配偶權,因此請求阿芳賠償80萬精神撫慰金。
文章來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41011004308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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